2006年7月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卫生部制定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
朱玉

  据新华社 卫生部近日表示,流脑的威胁不容忽视,我国出现较大范围流行的危险依然存在。为及时掌握流脑疫情动态,了解流脑菌群分布特征与变迁趋势,卫生部近日制定《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》。
  方案指出,各级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流脑监测病例时,城市必须在6小时以内,农村必须在12小时以内进行报告。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,要认真、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;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,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,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,并及时报出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,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。